为更好地承担人才培养的社会责任,为在校学生提供一个了解博物馆运行、增加社会实践、提升专业水平的学习平台,现将我馆在校学生实习办法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实习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满18周岁,本科及以上院校的在校学生,原则上要求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历史学等相关专业,如热爱文博事业,具有相关社会教育及其他实习经历,亦可放宽专业限制;
(三)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适应实习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诚实守信、保密意识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规定
(一)受我馆场所限制,为确保文物及学生安全,同时段在馆实习人数不超过30人;
(二)实习不接受个人申请,需由学生所在院校统一组织申请,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三)实习期间需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部门管理,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积极主动参加实践中的其他活动;
(四)实习期间,所在院校需有专门的教师负责学生的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三、申请程序
我馆在校生实习均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申请,在馆官网下载并填写《陕西历史博物馆实习申请表》及《陕西历史博物馆实习生信息表》,将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复印至实习生信息表背面。以“陕西历史博物馆实习申请”为邮件标题发送至邮箱sxhmhr@126.com。
联系部门: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029-62739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