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 西安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表彰暨巩固提升工作动员大会”,我馆纪委书记田景超、办公室副主任张静作为获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特别贡献单位”代表参会并接受表彰。
经历18年的创建,西安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个称号承载了广大群众万众一心、锲而不舍的奋斗和追求,凝结着参与创建单位群策群力、共创共建的汗水和心血,对于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彰显城市品牌,意义重大而深远。包括我馆在内的30家央省单位在创文工作中表现突出,荣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特别贡献单位”称号。
此项殊荣是对我馆创文工作的认可与肯定,鼓励我们在建设文明城市的道路上扎实迈进,更加自觉地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到工作主线中,以提升创文层次、保持创文常态、强化创文效应、突出创文主题、建设创文根本为目标推高做实我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建设宜居城市的进程中、在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加快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中谱写文明新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