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陕西历史博物馆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陕历博志委会”)由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主管,在业务方面接受陕西青年文博志愿者联合会的监督和指导,日常工作由陕历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并与志愿者联系沟通。为规范志委会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所称志愿者是指经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公开招募、选拔、考核、签约,且在志愿者网络平台(志愿云和志愿汇)统一注册、统一管理的自愿服务、不计报酬、奉献个人时间和精力,以服务社会公众为基础,面向游客传播、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大学生及社会人士。
(三)志委会宗旨:以弘扬传播爱国主义精神、优秀历史文化为己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坚持民主原则,秉持“热心、真心、奉献爱心,我想、我能、一切可能”的理念,通过专业系统化指导培训、多领域交流、全方位服务,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准的陕历博志愿者队伍。
二、陕西历史博物馆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业务职能
(一)根据陕西历史博物馆工作需要,每年配合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定期招募、培训、考核志愿者。
(二)负责陕历博志愿者日常服务及管理工作。
(三)全面配合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的整体工作,建立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打造陕历博志愿者团队品牌形象,增强志愿者队伍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四)积极开展思想道德建设、业务知识等系列培训,提高志愿者在从事博物馆相关业务服务工作中的修养和能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陕历博志愿者队伍。
(五)加强馆际志愿者团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配合志愿者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志愿者学习、交流等形式多样的业务活动。
(六)建立陕历博志愿者档案库,建立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内部交流、外出学习等信息库,建设陕历博志愿者队伍自主发展、自主学习、自主管理的交流互助平台。
(七)组织、管理陕历博志愿者团队网络信息平台。
(八)承担陕西历史博物馆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陕西历史博物馆志愿者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职能
(一)陕历博志委会是一个由陕历博志愿者自主管理的非注册、非盈利社团组织。
(二)陕历博志委会由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主管,在业务方面接受陕西青年文博志愿者联合会的监督和指导,日常工作由陕历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并与志愿者联系沟通。陕历博志委会下设秘书处、督察处,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三)陕历博志委会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督察长、副督察长。
1. 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根据志愿者人数及本年度志愿工作实际情况,可增设4-5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分队长和组长。秘书处是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与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之间工作统筹协调的办事机构,同时,负责陕历博志委会专项事务,以及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志愿者网络平台管理与维护等工作的开展。
2. 督察处:设督察长1人,根据志愿者人数及本年度志愿工作实际情况,可增设4-5名副督察长,督察员由督察长随时设置安排,不做固定人员安排,主要对陕历博志委会及志愿者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督查,根据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督查志愿者工作实施情况。
四、陕西历史博物馆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人员构成及负责人的产生、罢免、具体职责
(一)陕历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会长1名
陕历博志委会工作的统筹领导者;
第一届陕历博志委会会长由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直接任命,以后各届会长由志愿者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具体职责:
1. 贯彻落实陕历博的相关工作要求,领导陕历博志委会良性发展;
2. 配合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审核、批准陕历博志委会的重大事项、签发陕历博志委会的重要文件。
(二)陕历博志委会副会长5名
5名副会长从志愿者队伍中产生,分别管理志愿者日常事务、秘书处、督察处、各项目小组等工作。
首届副会长由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直接任命,以后各届副会长由志愿者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具体职责:
1. 协助陕历博志委会会长履行工作职责,主持召开陕历博志委会相关会议,定期总结陕历博志委会工作执行情况。
2. 起草陕历博志委会发展规划、年终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为陕历博志委会工作出谋划策,如期参加陕历博志委会相关会议;
4. 深入到志愿者工作当中,了解志愿者思想动态、工作困难以及对陕历博志委会工作的想法和建议,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 按分工完成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及志委会会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6. 分管陕历博志委会下设的各个工作处,监督并协调各工作处工作开展情况;
7. 完成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秘书长1名(根据志愿者人数及本年度志愿工作实际情况可增设4-5名副秘书长)
秘书处的主要负责人;
第一届陕历博志委会秘书长由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直接任命,以后各届秘书长由志愿者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具体职责:
1. 贯彻执行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志委会的指示,全面协调陕历博志委会的日常工作及与馆方的沟通协调;
2. 协助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及志委会开展、协调各项工作,加强陕历博志愿者精神的宣传,负责志愿者各项活动及专项事务的开展;
3. 负责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注册签约等工作;
4. 负责志愿者网络平台宣传、维护等工作的开展;
5. 完成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督察长1名(根据志愿者人数变化可增设4-5名副督察长)
督察处的主要负责人;
第一届陕历博志委会督察长由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直接任命,以后各届督察长由志愿者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具体职责:
1. 对陕历博志委会的各项工作及志愿者的日常服务工作进行考核、督查。
2. 督查陕历博志委会各项工作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3. 根据志愿者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督查志愿者工作实施情况。
4. 完成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陕西历史博物馆志愿者工作委员会换届及人员罢免
1. 每四年召开一次陕历博志委会委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大会,每次大会参与人数须达到志愿者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方能召开志委会换届大会,其决议须经过到会志愿者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换届大会有如下职权:
(1)审议、批准陕历博志委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督查长、副督察长等职务;
(3)修订《陕西历史博物馆志愿者章程》;
(4)讨论、决定陕历博志愿者提请的其他重大事项。
2. 陕历博志委会四年一届,换届之年,若志愿者推荐或自荐的候选人名额不足,造成选举无法进行时,为保证陕历博志委会工作正常开展,新一届陕历博志委会成员可由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直接任命产生。
3. 陕历博志委会成员任期为四年。在此期间,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主动向陕历博志委会提交离任申请,经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可撤换,所遗职位由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提名代理人选,临时负责开展工作,待本届陕历博志委会换届改选之时按照选举办法再次选举产生。
五、陕历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委员构成,各服务队队长、各项目小组负责人的构成和职责
(一)陕历博志委会委员构成
陕历博志委会委员每届人数拟定200人以内(以每年签约志愿者数量具体确定),其中,社会招募志愿者服务队,产生委员不超过10名;18所高校志愿者服务队各产生委员不超过15名。
(二)陕历博志委会委员的产生和职责
1. 陕历博志委会委员由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直接任命,任期为四年一届(因大学生志愿者流动性较强,每年可临时增补),并全权负责各志愿服务队的日常工作。
2. 各委员按照陕历博志委会要求对各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协调、督促。
3. 各委员根据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全年工作计划,辅助陕历博志委会组织开展相关志愿者工作。
4. 各委员定期参加陕历博志委会举办的各类会议,讨论研究志愿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向。
5. 各委员必须从爱国主义精神、专业知识、奉献意识等方面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组织管理能力,为每位志愿者树立榜样。
6. 各委员应随时了解志愿服务队成员的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志愿者服务中心沟通解决,增强志愿团队的凝聚力。
(三)队长的产生和职责
1. 队长主要在各高校志愿者团队中产生,根据各志愿服务队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副队长1~2名,并报备志委会秘书处。
2. 各队长须服从志委会的工作分配及安排,管理完成各志愿服务队工作任务。
3. 若本队成员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服务任务或做出与陕历博志愿者身份不符、有损陕历博形象的行为,队长有权解除其志愿者合约,并报备志委会秘书处。
4. 队长应定期组织自己所负责志愿服务队成员进行工作总结,学习经验、弥补不足,不断提高陕历博志愿者团队的专业素养。
5. 队长应和志愿者服务中心及志委会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随时解决团队建设方面出现的任何问题。
(四)各项目小组负责人的产生和职责
项目小组负责人主要在各项目小组成员中产生,根据每年度各项目小组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由志愿者服务中心直接任命,并报备志委会秘书处。项目小组负责人主要负责管理及开展各项目小组本年度具体工作。
六、章程修改程序
本章程的修改须遵循如下程序:
(一)由陕历博志委会秘书处汇总志愿者所提意见、建议后起草修改草案;
(二)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召开志愿者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七、附则
(一)本章程经陕历博志委会第一届一次委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二)本章程自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陕历博志愿者服务中心、陕历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对本章程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