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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馆范长兴同志荣获西安市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时间:2016-12-01

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召开表彰大会,对在2010年度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1个先进区县政府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6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我馆消防专干范长兴同志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0年,我馆在各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党委领导班子的关怀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提升馆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构建平安景区,促进我馆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范长兴同志自担任消防专干以来,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我馆各项消防工程的申报、验收,消防器材日常巡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活动中,充分发挥了消防安全宣传员、战斗员的巨大作用。范长兴同志自2008年起连续三年荣获西安市政府、西安市公安局授予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是我们广大职工学习的榜样。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