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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普查办赴杨凌、宝鸡、咸阳检查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时间:2016-12-01

2013年12月10日




2013年12月5至6日,由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调研员朱新文带队,省普查项目办邵小龙、谷朝旭等组成检查组,对杨凌、宝鸡、咸阳的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除听取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外,检查组还到宝鸡市渭滨区文物局、咸阳市秦都区文物局、乾县文物旅游局等单位对该县区的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三地的普查工作都在稳步推进,正在按照省普查办的要求对国有单位相关信息进行汇总上报。但由于工作方法的不同和对国有单位调查工作理解上的偏差,工作成效不一。宝鸡市渭滨区、咸阳市秦都区普查方法科学,表格填写规范,国有单位调查工作质量较高;而杨凌区及宝鸡、咸阳的个别区县登记上报的国有单位数据数量明显偏少,没有达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单位逐一登记”的普查工作要求。针对这一情况,检查组对我省普查实施方案中本年度的任务进行了强调,要求按照科学的方法进一步查漏补缺,尽快完成国有单位调查和数据汇总上报工作。同时建议召开普查推进会,以普查工作开展较好的区县为典型,扎实推进本地的普查工作。(省普查项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