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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7年度全国考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时间:2016-12-01

11月9日,2006—2007年度全国考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副局长童明康,考古学家宿白、张忠培、严文明、黄景略等以及来自全国各省文物局、考古研究所、大学考古专业和部分市级考古所的考古工作者、文物管理者共120余人,共同总结2006年至2007年的考古工作成就,规划“十一五”最后3年的考古工作方向。

单霁翔结合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工作的实际情况,就城市考古、大遗址保护、考古资料整理与报告出版以及第三次文物普查等当前工作重点作了发言。他指出,城市考古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各级文物部门在组织开展大遗址保护工作时要加强指导与协调,充分发挥规划、考古、建筑、科技等有关科研机构和高校的优势,实现强强联合,形成合力,提高大遗址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水平。考古工作者要以对历史、对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文物保护法的严肃性的高度,从维护考古工作者社会形象和文物工作者职业道德的高度,积极开展考古资料的整理和出版工作。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把文物普查作为近几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优先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鉴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加强考古工作管理,规范考古工作程序已成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此背景下,两年一次的全国考古工作会议的内容也进行了适当调整,从以考古发掘汇报为主转变为以管理工作为主。60余家考古单位向大会提交了近两年的考古工作成果,5位代表在会上作了主题发言。张建林介绍了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建设高陵考古工作基地以及向博物馆进行文物移交的情况。宋建忠介绍了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在绛县横水墓地3年的发掘与保护过程中的思路与对策,总结出“思路决定出路,角度决定高度,执行决定成败,创新推动进步”的珍贵经验。曹锦炎介绍了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报告出版在过去7年里从“零报告”到“无一本积压”的经验以及“重发掘、轻报告”局面的转变。袁靖介绍了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在文物科技保护方面的成绩。陈同滨详细解说在大遗址规划中,保护规划与考古工作的关联,并呼吁建立专门的大遗址价值评估体系和标准。

童明康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专题发言单位所起的表率作用。尤其是陕西和浙江省在文物移交和发掘资料出版方面的表率行为,要求各单位从法律的高度来理解文物移交,并呼吁把石窟寺考古报告问题尽快提上日程。

他说,“十一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的时期,也是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这次考古工作会议就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实施《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过程中召开的。两年来,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广大考古工作者积极开展各项考古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是南水北调工程考古取得重大进展;大遗址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保护和展示水平逐步提高;考古资料整理和报告出版工作力度加大,科普、宣传工作成效显著。此外,国家文物局加大了对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目前已发现100余处水下文物点。

回顾成绩,童明康指出,过去两年取得的成绩还远不止此,但大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法治观念淡薄,管理不严,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工作质量参差不齐,课题意识和保护意识不强,经费收取和使用存在隐患,严重影响我们的事业发展和社会形象;考古研究单位对大遗址保护不够主动,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与规划、保护、展示脱节;考古工作中的科技意识不强,科技成果转化和利用率不高;考古人员只注重发掘,忽视了多学科合作和综合研究,未能最大化提取历史信息,进而影响到考古工作的科学性和后续科研工作的深度;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应用上都显不足,不能完全满足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考古资料整理和报告出版工作在有些省份仍未引起足够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进展不明显;考古研究单位文物移交和资料保管制度仍不健全,很多已经修复并且出版过报告的文物没有及时移交给博物馆,社会效益长期得不到发挥;考古研究单位自身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总体上仍显滞后,优秀的管理人才和科技保护人才缺乏,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形势和考古工作的实际需要有较大差距。另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对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对本单位在普查工作中应担当的角色缺乏准确定位,没有将文物普查列入重点工作,参与普查工作的热情不高,准备不足。

童明康深刻剖析了文物考古工作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批评了目前管理方面的随意性,指出每年有相当部分遗址的发掘未经审批,而且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对审批项目要求不高,把关不严,各省文物局充当了“二传手”——有批无审或者无批无审,发挥的作用不够。今后将加大这方面的文物执法督查力度。过去两年,国家文物局继续压缩主动发掘项目,从每年100余项压缩到80项以内,“十一五”期间还要加大力度。

童明康强调,《文物保护法》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文物工作方针,同样也是考古工作的基本方针。要在高校的专业教育和考古日常工作中强调文物保护的意识。考古的整个法规体系也需要完善,增加与时俱进的内容。国家文物局在会上下发了《关于〈田野考古工作规程〉修正说明》以征求意见,并建议在适当的时机作管理方面的探讨,比如把2008年确定为“管理年”,完善各项制度和规程,使工作更程序化。他希望在今后的考古工作中,讲科学理论、科学思想、科学观点、科学方法和科学态度。

最后,文物保护司司长顾玉才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建议:一、考古工作者应积极投身到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充分发挥考古专业单位的主力军作用。二、要高度重视考古工作程序的规范问题,涉及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的项目要加强工作计划性;涉及基本建设的项目,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今后要对考古发掘审批的程序、标准、依据和审批结果依法公开。三、进一步提高田野发掘质量和研究水平。主动性发掘项目要在每年的第四季度提交科研报告,明确项目目标并组织专家严格审查;加大考古工地检查验收的力度。各省文物部门、各发掘单位要加强自查,要重视科技介入考古发掘的现场保护和研究工作。四、基本建设工程中的考古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涉及工程等其他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要严格遵守。要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工作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顾玉才表示,目前正在进行调研,希望建立大型基本建设中文物影响评估制度,涉及对地上、地下文物和环境的影响评估。对发掘经费的使用将进行严格管理。针对考古资料的整理和报告出版工作,国家文物局近期将对2006年通报的97部报告的整理情况发通报,今后发掘项目的审批和经费将受制于报告出版情况。

会议期间,为获得2006—2007年度国家田野考古奖的“江苏句容、金坛土墩墓群”等22个项目的发掘单位颁发了荣誉证书。国家文物局还首次为具备团体发掘领队资格的58家省、市级考古所及大学单位颁发考古发掘资质证书,标志着田野考古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来源:中国文物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