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胜利,遗留下许多珍贵的革命文物和动人的革命事迹。这些文物和事迹,是传承红色基因、发挥资政育人作用的宝贵资源,也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
为充分挖掘革命文物所蕴含的红色文化及其背后的红色故事,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陕西历史博物馆为保存时代记忆、展示民族精神的责任使命,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开展革命文物征集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 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共产党人在陕西地区发动群众、组织领导革命斗争活动的各类实物与资料。
2. 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陕西地区割据军阀、日本侵略者、国民党反动统治者及其他反动势力罪行的实物与资料。
3. 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陕西地区抗美援朝、抗美援越、对越自卫反击战等保家卫国战争的实物与资料。
4. 反映近代以来陕西地区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和爱国志士先进事迹的实物与资料。
5. 反映近代以来陕西地区重大生产建设成就的各类实物与资料。
二、征集内容
1. 实物类
(1)革命斗争活动使用的枪械、弹药、通讯器材、地图、印章、证件、传单、标语、医护用品、军装、旗帜、袖标、战品、慰问品、交通运输工具等;
(2)涉及重要历史事件的通知、指示、布告、宣言、命令、会议记录、简报、文件、电报、洞查报告等;
(3)反映革命斗争和社会生产成就的奖状、奖章、徽章、纪念章、证书、立功证明等;
(4)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劳动模范、知名人士使用的文具、工具、证件、印章、服饰、箱包及其著作、书信、日记、手稿等;
(5)反映社会生活和建设成就的典型器物、用具、票据、证券、设备、模型、知名商品、商标、手工制品、艺术产品等;
(6)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讲话稿、纪念文集、回忆录等。
2. 资料类
(1)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报纸、刊物、图书、档案、记录,反映某一单位或系统创业、发展历史文献资料的摘抄和复印件等;
(2)有关革命活动和重大历史事件的墨迹、民谣、诗词歌赋等;
(3)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
(4)描绘重要事件、革命烈士、重要人士的代表性书法、绘画艺术作品等。
3. 音像类。各类有重要价值的照片、录像及录音文件等。
三、征集方式
1. 接受社会团体、个人、机构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
2. 捐赠者须对提供的见证物进行简要描述,并留下捐赠人姓名、联系方式。
3. 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博物馆将为捐赠实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1. 邮箱:sxhm2020@126.com
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91号
3. 联系人:耿先生、梁先生
4. 联系电话:(029)85211389(周一至周五)
六、注意事项
1. 所提供的革命文物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保存状况较好。
2. 提供者要出具该物品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来源、年代(生产年代或使用年份)和提供者姓名、职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信息。
3. 所提供的文物必须权属明晰,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若发生经济纠纷等情况,我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所有捐赠的文物由我馆永久保存,如有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历史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