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人民生产生活发生巨大变化。社会发展变迁为文物征集提供了充足的资源基础。同时,随着社会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各类具有重要价值的实物资料正在迅速消失,抢救保护与收藏工作刻不容缓。
根据国家文物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征藏工作”试点申报的通知》要求及陕西省文物征藏工作的现状,陕西省文物局特将陕西历史博物馆确立为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专项征藏”工作的试点单位之一。为保护收藏社会发展变迁见证物,进一步丰富博物馆馆藏资源,拓展博物馆藏品体系,“为明天收藏今天”,陕西历史博物馆自即日起开展社会发展变迁物证征集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949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反映我省社会变迁、时代进步等方面具有较大历史价值和典型代表性实物资料。包括:
1. 反映各时期工业、农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各行业发展的代表性文物。
2. 反映各时期人民衣食住行发展的代表性物证和生育、婚姻、丧葬、礼仪、节庆、时令等相关风俗类文物。
3. 社会发展变迁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相关文物。
二、征集分类
(一)生产工具及产品类
包括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手工业等各行业生产设备、工具及产品。
(二)生活用具类
包括服装饰品、家具、厨具、家用电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文体娱乐用品等与家庭生活有关的物证。
(三)文献档案类
各类图书报刊、手札手稿、文件、文稿、账本、信函、电报、教材等,尤其是与重大事件、重要会议有关的物证。
(四)票据类
反映社会发展变迁的票据,包括粮票、布票、煤票、油票、肉票、债券、存单、存折、邮票、车船票等。
(五)影像资料类
包括各类照片、图片、录像资料、录音资料、纪录片、影视资料等。
(六)证章牌匾类
各类奖状、证书、奖章、纪念章、徽章、奖杯;牌匾、门牌、路牌及其他标识物。
(七)文学及艺术品类
各种散文、诗歌、小说戏剧等文化作品;书法、绘画等艺术品;年画、剪纸、风筝、皮影、雕刻、漆器、刺绣、面塑、泥塑等手工艺作品。
(八)与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相关的物品类
国家领导人视察陕西地区时使用过的物品,以及为此制作的宣传品、纪念品;重要英模人物的有关用品;在各行业有突出贡献及重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人物的相关物品;重大事件见证物等。
(九)其他能够反映陕西地区改革开放历程、历史沿革、人文历史的实物资料。
三、征集方式
1. 接受社会团体、个人、机构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
2. 捐赠者须对提供的见证物进行简要描述,并留下捐赠人姓名、联系方式。
3. 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博物馆将为捐赠实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1. 邮箱:sxhm2020@126.com
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91号
3. 联系人:耿先生、梁先生
4. 联系电话:(029)85211389(周一至周五)
六、注意事项
1. 所提供的文物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保存状况较好。
2. 提供者要出具该物品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来源、年代(生产年代或使用年份)和提供者姓名、职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信息。
3. 所提供的文物必须权属明晰,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若发生经济纠纷等情况,我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所有捐赠的文物由我馆永久保存,如有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历史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