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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历史博物馆之友协会章程
时间:2016-12-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陕西历史博物馆之友协会”,简称“陕博之友协会”。

第二条 本团体由喜爱历史、尊重知识、热衷于陕西历史博物馆发展事业,愿正当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的各界人士参加,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增强博物馆与社会的互动性,促进博物馆宣传教育功能的充分发挥,推动文博事业不断发展。

第二章 会员类别

本协会由普通会员(学生会员、个人会员及家庭会员),高级会员,团体会员和荣誉会员组成。学生会员180元/年,个人会员260元/年,家庭会员580元/年,高级会员6000元/年。凭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填表申报并交纳会费即可成为我馆博物馆之友协会的会员。

所有会员均可享受以下会员特权:

1.设立会员通道,所有会员可通过会员通道快速进入我馆参观;

2.周末及节假日可享受定时免费专业讲解服务;

3.可免费参观《大唐遗宝》展览;可按优惠价参观唐墓壁画珍品馆;

4.可无限次免费使用自动导览机;

5.可获赠一本《带你走进博物馆》丛书;

6.免费参加我馆组织的各类专家讲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可优先加入我馆志愿者队伍,可在我馆实习;

8.优先参加我馆组织的文化活动(各种节日活动、夏令营及冬令营)及参观考察活动(按成本费支付有关费用);

9.可享受馆内专家团队免费鉴宝;

10.我馆会定期组织会员文化主题沙龙活动,以供各位会员交流互动;

家庭会员除享受以上会员权利,还可享受以下会员特权:

1.可参加我馆的家庭日活动,可免费体验一次少儿考古活动;

2.可参加寒暑假由外教老师负责的英语角活动,锻炼孩子的听力及口语。

高级会员除享受以上会员权利,还可享受以下会员特权:

1.可从贵宾通道直接进入我馆参观;

2.本人偕同亲友10人免费参观本馆的基本陈列和所有收费展览(唐墓壁画珍品馆可按优惠价购买门票),并可预约专人免费讲解服务;

3.获赠一本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及一套《解读国宝》丛书;

4.出席重要展览的开幕式;

5.可享受馆内专家团队免费鉴宝;

6.可近距离体验感受文物;

7.免费参加本馆专家导览的专场参观活动;

8.免费参加本馆为高级会员组织的文化活动及参观考察活动(一年2次);

9.可优惠租用场地;

10.年末可获赠博物馆纪念品。

团体会员入会标准

企事业单位可以团体会员的方式加入陕西历史博物馆之友协会。团体会员按团体规模支付,原则上不超过团体会员的员工人数与普通会员会费之乘积。具体金额可面洽。团体会员可享受以下权益:

1. 按团体规模,可免费获得1至10套《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及全年展览、讲座信息;

2. 按团体规模获得一定量的赠票,团体会员团队(20至50人)组织的参观可享受专人导览服务。

3. 每年可要求本馆为团体会员策划一次有关博物馆的年度文化活动;

4. 可优惠租用本馆场地举办活动;

5. 团体会员员工个人申请加入“陕西历史博物馆之友”,可享受打折优惠:100人以内按80%优惠,100人以上(含100人)按70%优惠。

荣誉会员入会标准

对本馆及社会有杰出贡献者,可成为本馆荣誉会员,终身享有与高级会员同样的优惠。免支付会费。

第三章 附则

一、入会手续:

(一)学生会员、个人会员、家庭会员及团体会员:本人向陕西历史博物馆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本馆批准即为陕西历史博物馆博物馆之友协会会员。

(二)高级会员:本人向陕西历史博物馆提出入会申请,经由本馆批准后即为本馆高级会员,颁发高级会员会员证。

(三)荣誉会员:对本馆及社会有杰出贡献者,本馆发出邀请,经本人同意后即为本会荣誉会员,颁发荣誉会员证。

二、 会员资格与会员证管理

(一)会员资格

1.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有效期满前一星期内续费可延续会员身份。

2.会员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允许转让。

3.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馆,并交回会员证。

4.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馆领导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5.会员证不可为营利所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没收会员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会员证管理

1.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时需出示会员证及有效身份证;

2.会员证仅限本人使用,如发现非会员本人使用会员证,立即没收会员证并注销其会员身份。

3.如遗失会员证,会员需及时告知我馆,并由本人向我馆申请补发,收取成本费10元。一年补办不超过2次。

4.入会三个月以内退会者,可返还会费金额的50%,三个月以上,恕不退费。

5.会员证不得用于营利,否则将取消会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会员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陕西历史博物馆拥有对“ 陕西历史博物馆之友协会”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都接受入会申请。“陕西历史博物馆之友协会”的具体活动及日常管理均由本馆宣教部负责。

详情请咨询我馆宣教部 电话:029-85262141   廉女士:13636804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