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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馆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6-12-01

各部、处、室:

为推进我馆科研工作的开展,根据我馆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我馆2012年科研课题和项目立项申请工作现已启动,请各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规定做好立项申请。

一、   立项申报的范围

与本馆工作相关的科研课题和项目

二、   立项申报的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作为主申请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但可作为参与者参与申请其他集体项目。

3.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系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但主申请人必须是我馆人员。

4、凡我馆职工均可向科研处提出个人项目立项申请。

5、申请表请在我馆网站首页下载(www.sxhm.com)

三、项目立项

由科研处组织馆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报馆务会通过后立项。

四、项目责任与实施、验收和结项、立卷归档、经费管理等均依据我馆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五、申报时间截止2012年3月15日

申报人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报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于 2012年3月15日前由各部门集中报送至馆科研处,过期恕不办理。

科研处

201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