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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历史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
时间:2018-12-17

陕西历史博物馆是一座综合性历史类博物馆。开馆以来,充分发挥文物藏品优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把社会教育、收藏保护、科学研究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举办了各种形式的陈列展览,形成了基本陈列、专题陈列和临时展览互为补充、交相辉映的陈列体系,利用多种手段从多角度、多侧面向广大观众揭示历史文物的丰富文化内涵,展现华夏民族博大精深的文明成就。陕西历史博物馆所征集的藏品以能反映、代表陕西地区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本地区社会历史发展、重大历史事件或重要人物的文物、反映本地区某一民族、某种民俗或某一时代面貌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反映某本地区种考古学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的重要文物、本地区某一历史时期艺术水平和工艺水平较高的作品及其它能反映本地区历史文化、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生产生活等各方面的物质遗存为主要收藏对象。

陕西历史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为:

一、入藏对象应具有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体系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二、入藏对象应避免与已收藏的藏品重复,尽量征集能填补馆藏空白的藏品入藏。具有极高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的藏品可不受此条限制。

三、入藏对象具体包括:

(一)古代藏品入藏标准

1. 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具体包括:古代绘画,如壁画、纸本绘画、绢本绘画、帛画、木板画、木刻版画、年画、铜版画、油画、漆画、画扇、水陆画、唐卡等。古代书法,如名人墨(字)迹、尺牍、碑帖拓本、法帖原石等。古代纺织(绣)品,如棉、麻、丝、毛制品、缂丝、刺绣、堆绫等。其他古代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等。

2.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手稿和图书资料。具体包括:古代简牍、帛书、甲骨、盟书等。古代书籍、经书、信札、文书档案、舆图、契约、试卷、药方、剧本等。古代石经、碑刻、墓志、经幢、哀册、谥册等。古代木刻经版等。其他古代文字、文献资料等。

3. 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具体包括:古代建筑、墓葬建筑构件,如画像砖、画像石、砖雕、城砖、板瓦、筒瓦、瓦当、滴水、斗拱、藻井、塔刹等。古代钱币、钱范、钞版等。古代服装、服饰、冠履、带具等。古代首饰、佩饰等。古代礼器、仪仗等。古代机械、仪器、仪表、钟表、医疗器具等。古代兵器、刑具等。古代生产工具,如农具、织机等。古代食具、酒具、茶具等。古代炊具等。古代烟具等。古代盥洗梳妆具,如古镜、梳妆盒等。古代度量衡器等。古代文房用具,如笔、墨、纸、砚、笔筒、文具盒、墨盒、印泥盒、笔山、笔洗、水注、水盂、镇尺、臂搁、墨床等。古代玺印、封泥、章料等。古代体育用具、棋具、卜赌具、玩具等。古代乐器及构件等。古代灯具、香具、炉具等。古代宗教法器等。古代家具及构件等。古代车马器、交通用具及构件等。古代符节腰牌、牌匾等。古代葬具与明器等。其他古代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近现代藏品入藏标准

1840年以来陕西地区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以及反映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和与陕西地区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有关的实物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与陕西地区无关的近现代实物可据其价值酌情考虑入藏)

1. 文献文书。具体包括:具有重要意义的奏折、公约、条约;各种重要会议的决定、决议、宣言;各种机关(党派、政府、军队、团体及其他机构)的文书、布告、电报、报告、指示、通知、总结等原始文件;重要的契约、合同、析产书、帐薄、家(族)谱等。

2. 手稿手迹。具体包括: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或其他有价值的手迹原件等。

3. 书籍报刊。具体包括: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收藏或批注过的书籍报刊等。在近现代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或具有特殊意义的书刊报纸原版等。存世较为稀少、有重要史料价值的出版物等。

4. 音像制品。具体包括:记录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活动,反映重大历史事件和社会历史变迁的照片、底片、录音带、录音唱片、记录片、录像带、胶木盘、光盘等原版作品。

5. 艺术品。具体包括:近现代各门类美术艺术大师、工艺美术大师、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创作的代表性作品。在陕西地区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或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美术艺术作品。

6. 宣传品。具体包括:陕西地区重大事件、重要战役和陕西历史上大规模群众性运动中散发张贴的传单、标语、漫画、捷报及其他宣传品。具有代表性的海报、招贴画、广告等。

7. 徽章证件。具体包括:具有重要意义的各类徽章、证件,如奖章、勋章、奖状(立功喜报)、纪念章:机关(学校、团体)证章、证件、证书,以及其他标志符号等。

8. 旗帜匾额。具体包括:具有重要意义的旗帜、匾额,如国旗、军旗、奖旗、舰旗、队旗、锦旗、贺幛等各种标志性、识别性旗帜:记录近现代社会发展变化的匾额、招幌等。

9. 印信图章。具体包括:具有重要意义的国家机关、政党、群众团体、军队等使用过的关防、公章、各种印信,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使用过的印章等。

10. 货币票证。具体包括:具有重要意义或存世量少、有代表性的货币、邮票、供应证券、股票、工业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等。

11. 宗教用品。具体包括:与陕西地区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有关的,或具有典型意义的宗教用品,如造像、经书、法衣、器皿、法器、仪仗、宗教画等。

12. 武器装备。具体包括:与陕西地区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战役、重要人物有关的,或具有典型意义的兵器、弹药和军用车辆、机械、器具、地图、通讯器材、防护器材、观测器材、医疗器材、被服及其他军用物品。

13. 刑狱用具。具体包括:与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有关、或有历史代表性的刑狱用具。

14. 生产用品。具体包括:反映陕西地区生产力发展各阶段的有代表性的工业、农业、手工业、交通、通讯、科技等的生产工具、用具以及科研仪器、设施设备,如车床等工业机械,播种机等农业机械和用具,汽车、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传真机、电话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反映航空航天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纳米技术、机器人技术和其他高科技技术的材料、产品以及其他应用成果。

15. 生活用品。具体包括: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曾经使用过的、或反映生产力及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有代表性的生活用品,如服饰、首饰、家具、家用电器、办公用品、文具等。

16. 其他。具体包括:其他无法列入不限于上述类别的,具有重要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近现代实物。

(三)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亦在入藏范围内。具体包括:古猿化石,古人类化石,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

四、本标准的解释权归陕西历史博物馆(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