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陕西历史博物馆之友协会”,简称“陕历博之友协会”。
第二条 本团体由喜爱历史、尊重知识、热衷于陕西历史博物馆发展事业,愿正当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的各界人士参加,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增强博物馆与社会的互动性,促进博物馆宣传教育功能的充分发挥,推动文博事业不断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地址:小寨东路91号,邮政编码:710061。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本会由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组成。
(一)普通会员: 会费180元/年,普通会员可享受以下权益:
1. 凭会员卡及本人身份证可从正门排队过安检入馆参观;
2. 如提前一天预约,在会员本人的带领下,可优先享有讲解服务;
3. 凭会员卡及本人身份证一年内可免费参观《大唐遗宝》展览;
4. 凭会员卡及本人身份证一年内可免费使用语音导览器(仅限本人使用,每台导览器需付100元押金,当天下午四点半之前归还);
5. 可免费参加我馆组织的专家讲座活动;
6. 可优先参加我馆组织的文化活动及参观考察活动,并享受会员专属优惠价格。
7. 可优先参加馆内鉴宝活动;
8. 可享受相关行业的其他优惠。
(注:学生及在陕历博服务一年以上的志愿者可优先入会)
(二)高级会员: 会费6000/年,除享受普通会员的所有权益外,还可享有:
1. 凭会员卡及本人身份证可从贵宾通道直接进入馆区参观;
2. 如提前一天预约,凭会员卡及本人身份证可配备专属讲解接待人员并享受相应礼遇;
3. 一年内可享受四星级免费专业讲解服务5次;
4. 可作为嘉宾获邀出席重要展览的开幕式;
5. 可参加为高级会员定制的文化活动及参观考察活动;
6. 可获赠20张免费参观券,并半价购买“唐墓壁画珍品馆”门票;
7. 可获赠陕西历史博物馆展览图录,以及当年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
(三)荣誉会员: 对本馆有杰出贡献者,可成为本馆荣誉会员,享有与高级会员同样的优惠。免支付会费。
第六条 入会手续:
(一)个人会员:本人向陕历博之友协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二)高级会员:本人向陕西历史自然博物馆提出入会申请,经核准、批准后即为本馆高级会员,颁发高级会员会员证。
(三)荣誉会员:对本馆及社会有杰出贡献者,本馆发出邀请,经本人同意后即为本会荣誉会员,颁发本会荣誉会员证。
第七条 会员资格与会员证管理
(一)会员资格
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有效期满前经重新审核并主动续费者可延续会员身份,否则视为主动退会。会员身份不允许转让。
(二)会员证管理
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时需出示会员证;会员证遗失,由本人向博物馆申请补发,收取成本费10元。一年补办不超过2次。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个人会员
1、执行协会的决议;
2、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3、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4、如有特殊情况,知情会员需向协会及时反映并提供有关资料。
(二)高级会员
履行个人会员的义务,并履行下列义务:
1、对我馆展陈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反映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要求。
(三) 荣誉会员
履行个人会员的义务,并履行下列义务:
支持陕西历史博物馆工作。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馆,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内参加协会活动少于1/3的,本会提出警告,如果参加本会活动少于1/2的,视为自动退会并通知会员本人;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予以除名并不再允许加入协会。
第十一条 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都接受入会申请。会员的具体活动及日常管理均由本馆负责,各类会员所拥有之会员卡不可为营利使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没收会员卡,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陕西历史博物馆拥有对“ 陕西历史博物馆之友协会”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陕西历史博物馆“博物馆之友”入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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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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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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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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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及参加 该组织的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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