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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基地文物修复室、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营造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修复室及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纪律管理

(1)文物修复室及实验室为文物存放的重要场所,工作人员需具备高度责任心和安全意识。

(2)非工作人员未经部门或科室领导允许不得随意出入文物修复室及实验室。

(3)进入修复室必须穿着工作服,严禁在工作区域聊天、玩耍、打闹、喧哗。

2、卫生管理

(1)修复室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室内卫生应定期打扫,做到整洁无尘,杜绝污染。

(2)工作区域设备及材料应固定摆放位置,做到物品存放有序整齐。

3、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采用安全责任人负责制,每间修复室、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修复室、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可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安全员值班制度,安全员应定期更换。

(2)室内严禁吸烟,严禁非工作使用电炉、电锅、电热壶等电器,未经部门或科室领导允许,严禁私自将设备、仪器、材料、工具等变更使用位置或外借。

(3)文物修复室、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按规定位置放置并妥善保存,严禁随意搬动,工作人员需熟练掌握灭火器性能及使用方法。

(4)危险性及有毒害化学药品及保护修复材料应在柜内锁闭、妥善保管、专人负责钥匙管理,取用前做好登记,严禁将危险或有毒有害药品材料带出实验室。危险性及有毒化学药品认定由科室负责人负责。工作人员要熟知危险品的毒性及危害,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材料使用完毕后及时封存、避免挥发泄露。

(5)工作人员离开修复室、实验室时,要关好电源、水源,锁闭门窗,节假日前应认真检查水、电、气等仪器设备,关闭相关设备及管路,消除安全隐患。

(6)修复室中的废液倒入废液收集桶中集中处理;固体垃圾倒入桶中,由工作人员及时清理,不得倒入水槽,防止水槽堵塞和腐蚀损害。有毒有害废液废物、易燃、易爆、腐蚀性材料应独立封存,集中处理。

(7)实验或修复工作完毕,应即时清理工作现场和实验用具,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温消毒。

(8)修复人员应加强学习,熟知安全常识,掌握仪器设备、药品材料使用规范,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及操作规范。

(9)工作期间,需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文物保护修复操作规范。